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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信为用 通商惠民
来源:南方都市报     时间:2023-06-14 06:50:29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了《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规范》(简称《评价规范》),为提振个体经济接续发力。据悉,这是广东省内首个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公共信用评价规范,也是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的又一重要成果。《评价规范》充分发挥公共信用大数据在风险识别监测中的作用,将为本市151万余家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、有关部门提供政务服务和开展信用监管等提供精准高效的支持,赋能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。

等级划分

《评价规范》深挖应用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全市73家信源单位21.31亿条数据,以基础性、公共性、多面性、针对性、适用性为原则设置评价指标,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划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

指标设置

《评价规范》设置了基本信息、经营状况、遵纪守法、诚信守约、社会责任5个一级指标,18个二级指标,35个三级指标。

多元体系

一方面,综合加入经营者学历信息、司法数据和纳税信用评价等指标,兼顾了指标的多面性和针对性;另一方面,突出了“市场监管”业务特性,指标包括注册信息、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。

应用场景

下一步,深圳将不断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,聚焦于信用融资、政务服务和信用监管三大应用场景,继续挖掘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,以信用促发展、以信用惠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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